OK镜经营负责人必须大专才“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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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11-20 14:11:58
OK镜将成为上海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的重点监测对象。记者日前从有关方面获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也出台了相关规定,对OK镜经营单位负责人的资格作出了具体规定,其中规定负责人必须具备大专以上的学历。据了解,OK镜的经营单位除应符合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开办条件之外,其单位负责人还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熟悉有关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法规及规章;该单位还应具有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服务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并具有主要检验设备及仪器,至少应具备焦度计、球径仪、镜片检查仪设备等。与此同时,OK镜的经营单位还应具有对角膜塑形镜产品的售前服务能力,能向验配机构提供充分的产品介绍资料,包括给配戴者提供经批准的产品使用说明书。此外,它还应能收集配戴者的不良反应情况,有效处理配戴者的投诉,并保留处理的有关记录。根据规定,OK镜的验配人员应为中级职称以上的眼科医师或视光师;验配场地总面积不得少于45平方米,设置有接待室、检查室、验光室和配戴室等,有良好的环境及卫生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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