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专题信息(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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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6-24 04:02:41
新华社信息北京1月24日电(记者宋芳)今年药监系统要以加强农村用药监管为重点,把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工作引向深入。 长期以来,农村药品质量一直是监管的薄弱环节。全国农村卫生工作会议,提出在乡(镇)推进药品连锁经营,保证合格的药品进入农村市场,方便农民就地买药。这对加强农村用药监管提出了新课题,药监系统将认真调查研究农村药品经营使用的情况,把监管重点转移到农村,鼓励探索农村药品监管模式和各种有效保障农村药品供应的方式,多管齐下,保证农民用药安全。 加强农村药品质量监督,各省局要积极为基层培训药品监管人员,改善药品监管装备条件。把药品快速鉴别方式植根于农村,扩大农村用药监督检查和抽验的覆盖面,净化农村药品市场。 以规范购药渠道,落实完善储存条件,建立购销记录等药品管理制度为重点,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对县以下药品批发企业、零售网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室)以及个体诊所的药品采购渠道和药品质量进行检查,督促其落实整改措施,提高药品管理水平。 积极探索新时期促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的新途径、新办法和新思路。运用监管手段培育和发展农村药品市场,是解决农村药品市场混乱,实现监管目标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地要运用监管手段积积极支持鼓励大中型批发企业通过兼并联合,把县(市、区)药品批发企业改组为基层配送中心,将药品销售网络向乡、镇延伸,坚持兴办零售药店和发展连锁经营企业并举,对在乡、村开办门店的药品连锁经营企业,给予优先审批等一定的政策支持。对边远山区、牧区,要积极支持药品零售网点的建设,防止假劣药品流入农村,进一步解决农村、农民购药难、购真药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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