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药企业面临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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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7-25 23:31:40
从12月1日起,中药将不存在地方标准;明年6月30日起,所有药品的地方标准将一律取消;未来2年,1000多家制药企业将被兼并或淘汰。“到2004年6月底,全国至少有1000多家制药企业将被兼并或淘汰,企业数量减少的同时,制药行业的整体素质、生产能力、水平、质量将有很大的提高”。12月3日,在国家药监局举行的新闻通气会上,有关负责人同时还通报了药品统一国家标准、规范药品包装以及中药保健品整顿的一些情况。中成药将不存在地方标准。据悉,到目前为止,解决中成药地方标准工作已按规定时限胜利结束。从2002年12月1日起,按地方标准生产中成药将成为历史。国家药监局有关人士分析,由于历史原因,我国药品存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组织审批的药品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组织审批药品时缺乏统一遵循的原则,因而地方标准药品的质量水平参差不齐,而且中成药地方标准品种多、涉及的生产企业也多,达1666家。国家药监局已经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报中成药地方标准品种中(5915个批准文号),颁发新的药品标准1518个,核发批准文号3020个。中药保健药品整顿圆满完成据不完全统计,整顿前全国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先后批准的保健药品有4000余个,有2100多个生产企业进行保健药品的生产,剂型达20多种,涉及临床医学各个学科。但由于保健药品一直由各地自行审批,技术要求掌握尺度不一,各省监管力度也不尽相同,保健药品市场中存在的问题也越来越多地暴露出来。较普遍的是:命名不规范;功能主治不确切、夸大疗效;组方不合理、将明显的治疗药品或食品批为保健药品;有的保健药品毒副作用比较大,给消费者造成危害。通过中药保健药品整顿,截至目前,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共批准生产1064个,撤销品种1017个。统一规范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和统一药品批准文号国家药监局规定,从12月1日起,大部分上市药品将统一使用国药准字的文号,药品的地方标准将不复存在,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混乱的情况也将得到规范而有根本改观。据了解,这是建国以来,我国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第一次全面清理和规范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药品批准文号,涉及不同时期批准的所有国产药品和境内药品生产企业的药品。有关人士分析认为,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混乱,药品批准文号不统一等问题已直接影响到临床用药安全,如有的企业利用药品商品名称夸大疗效,甚至误导消费者;有的随意改变说明书内容,擅自扩大适应症或主治功能,减少不良反应的内容;不同厂家生产的同一药品,其说明书的内容不一致;有的在标签上印有不健康或误导消费者的图案和成分等。这些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在1999年以前,我国药品生产审批实行的是国家和地方两级审批制,所执行的标准既有国家药典和部(局)颁标准,也有各地制定的所谓地方标准,这就造成了药品批准文号混杂繁乱,执行标准各不相同,很难进行有效监督和统计管理,也因此造成消费者真伪难辨,并给不法分子制售假药以可乘之机。截至目前,国家药监局在全国133758个药品品种规格中,通过审核已换发药品批准文号113279个,需进一步核查的12479个,将被撤消的5472个。并规范了2004个化学药品的说明书,对国家药品标准收载的所有4000余种中成药的处方进行了排序。积极推进GMP认证,提升制药企业综合竞争力按照要求,所有原料药和药品制剂生产企业必须在2004年7月1日前通过GMP认证,达不到GMP认证要求的将不能生产。有关人士指出,这一点是坚决的,时限不能推迟,标准不能降低。提出这个目标和要求就是为了保证药品质量,用药安全有效。同时也将有利于促进医药企业调整结构,资产重组,促进医药事业健康发展。这位负责人还指出,根据实际,药监部门不希望事实上也不可能对现有的每个医药企业都进行GMP改造,也不要求每个企业现有的每个剂型都改造。而是希望企业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有市场前景,具有竞争优势的剂型和品种进行改造,条件不够的可以走联合兼并资产重组的道路,把企业做大做强。据了解,目前,全国还有3000多家药品生产企业没有一个剂型通过认证。据初步估计,到2004年6月底,全国至少有1000多个制药企业将被兼并或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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