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分业将有实质性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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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8-29 02:53:49
国家经贸委经济运行局有关人士近日透露,门诊药房从医院剥离的试点工作即将实施,这意味着各界呼吁多年的医药分业将有实质性举措。我国医疗机构长期以来医药不分,这导致“以药养医”问题长期存在,同时也滋生了医生为不正当个人利益而开“大处方”、“回扣方”等不良行为,尤其是制约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医疗卫生体制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三项改革的同步推进。据介绍,国务院领导要求下一步“三改同步”的重点是进行门诊药房从医院剥离的试点工作。改革的最终目的是切断目前医院和门诊用药之间的经济联系,即剥离后的门诊药房将在产权和经营管理上与卫生部门彻底脱钩,真正成为独立的药品经营实体,从根本上消除医院“以药养医”的利益机制。据透露,柳州、大连、银川已经被初步确定为改革试点城市,要求今年搞好试点,明年推开。改革的主要措施有:一、按完善医院补偿机制要求,核定医院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的比重,采取超比重上缴的办法。二、医院门诊药房改为药品零售企业的试点方式将多种多样,对地方一些医院药房,实行交医药企业托管、药房改制或独立核算等试点,并给予政策支持和鼓励。譬如,药房改制后,可以继续保留与医院的行政体制关系;实行医药分开改革的医院,不再实行收支两条线,所销的药品可以自行采购;医院药房独立以后,也可以开展连锁经营,与社会药店平等竞争,等等。三、坚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不得从事药品购销活动的改革方向,尽快制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常用和急救药品目录,使社区卫生服务组织通过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求得生存和发展。四、探索医院按进价向患者供应药品,只收取药事服务费的可行性。待方案成熟,选择一两个中等城市进行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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