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药品监管体制已基本建立并有效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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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6-29 10:05:46
新华社信息北京1月22日电(记者张建平)到2001年底,全国批准设置的352个市(地、州、盟)、2060个县(市)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基本组建,全国集中统一、省以下垂直管理的药品监管体制已基本建立并有效运转。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郑筱萸在21日召开的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上作出上述表示。 据郑筱萸介绍,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从1998年开始我国对药品监管体制进行了改革和探索。先是组建了国家和省一级集中统一的药品监管机构;2000年6月,又建立了省以下实行垂直管理的新体制。到目前为止,国家、省、市、县四级药品监管网络基本建立,实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药品监管新体制的总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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