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药”公布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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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5-15 21:23:41
上海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1、公司唯一的非流通股股东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上药集团)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免费派送10份认沽权利,即方案实施之日(2006年7月13日)起第十个完整月份的倒数第三个交易日(2007年5月29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在该月份最后一个交易日(2007年5月31日),有权将其持有的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以5.1元的行权价格出售给上药集团;2、上药集团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支付1元现金。流通股股东不需要为现金的获得缴税。
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2006年7月13日
公司股票复牌日:2006年7月17日,当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现金对价发放日:2006年7月19日
自2006年7月17日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上药”,股票代码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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