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峰集团转让股份天士力股东持股发生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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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4-10-16 13:44:58
天津天士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于日前收到第一大股东天津天士力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天士力集团)及第二大股东天津帝士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544300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8.93%,下称:帝士力)函告,天士力集团于2005年11月2日与公司股东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尖峰集团)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尖峰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680400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2.39%)转让给天士力集团。转让价格为每股9.77元人民币,系依据有关《资产评估报告》,经各方当事人充分协商后予以确定。据此转让价格,尖峰集团应获得转让价款为66475080元人民币。本次《股份转让协议》尚需履行相关法律程序,并经相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生效。
2005年9月22日,天士力集团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帝士力用其持有的公司1404300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4.93%)及1857.989万元现金对天士力集团增资,此增资方式引起相应的股份变动。
在上述《股权转让协议》和《关于股权增资的决议》生效,并且履行完毕后,天士力集团将持有公司股份167847000股,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的58.90%,仍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帝士力持有公司的股份将下降到11400000股,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的4%;尖峰集团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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