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士力10送2.3大股东增持尖峰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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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4-10-16 21:56:43
天士力(600535)今日公告启动股改程序,方案为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支付2.3股对价。
为顺利推进本次股改,公司控股股东天士力集团的控股股东帝士力,以其所持天士力4.93%的股权1404.3万股和1857.989万元现金对天士力集团进行增资;公司国有法人股股东浙江尖峰集团,亦将其所持天士力2.39%的股份680.4万股,作价6647.5万元转让天士力集团。上述股权增资、股权转让完成后,天士力集团对天士力的持股比例由51.58%增至58.89%;帝士力持股比例由8.93%降至4.00%;尖峰集团将不再持有天士力股份。天士力集团承诺依其受让股份份额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相应对价。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将在天士力集团增资及尖峰集团股权转让办理完毕后,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
有业界人士认为,天士力集团在股改前不惜重金增持天士力,并将此用于对价支付,表明控股股东看好天士力的未来和发展前景,表达了在股改中对流通股股东的诚意。(中证网/李文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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