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保健品市场无证经营占八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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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3-09-07 03:34:35
15家经营保健品的药店竟有12家没有保健品经营卫生许可证,不合格率为80%。近日,甘肃省卫生厅在食品打假专项联合行动中对兰州市药店经营保健品的情况进行抽查,统计结果令人震惊。 甘肃省卫生厅法监处负责人介绍,依据《食品卫生法》及《保健食品管理办法》规定,保健食品的生产必须经过国家卫生部的批准,其功能和功效须在卫生部规定的22种保健食品功能范围之内,并且须印有国家统一制定的保健食品标志。目前,甘肃部分药店不但自身没有保健品经营卫生许可证,而且违规经营未经国家卫生部审批的保健品。在检查时,卫生部门还发现,销售无批号“保健食品”;销售冒充保健食品的非保健食品;销售省级越权批准的保健食品是甘肃各大药店的普遍现象。 在此次抽查中,湖北生产的李时珍家方补酒、贵州生产的红香春口服液、天津生产的解酒灵、四川生产的醉之灵等40个品种的350件产品被甘肃卫生厅法监处查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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