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03年全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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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3-10-24 16:01:03
国药监械[2003]6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为全面贯彻2003年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部署2003年僵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定于2003年3月2日至4日在苏州市召开全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研究、贯彻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
(二)总结2002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
(三)研究、部署2003年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
(四)讨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管理办法)等规章。
二、会议时间
3月1日报到,3月2日至4日开会,会期3天。
三、参加人员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分管医疗器械的局领导各1名,医疗器械注册和安全监管工作的部门负责人各1名。
(二)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各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各1名。
四、会议地点
江苏省苏州市会议中心(苏州市道前街100号)
五、联系人
江苏省苏州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电话:0512-65306637
传真:0512-65302397
邮编:215007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人:邓刚
电话:010-68313344-1117
传真:010-68362494
六、有关事项
(一)针对会议内容,请各有关单位提前做好准备,将意见带到会上。
(二)请各单位将参会人员情况填写会议回执(附件),于2月25日前传真给江苏省苏州药品监督局办公室。
附件:2003年全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回执。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三年二月十四日
附件:休 闲 居编 辑
2003年全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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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如需接站请直接与会务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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