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加强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监管
人气:
【字体:大 中 小】
发布时间:2007-03-30 06:17:09
湖南省药品监管局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药品管理法》的立法精神,起草了《湖南省医疗机构药品管理办法》(草案)。经湖南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2003年11月25日以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82号公布,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颁布施行,为加强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监督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
该《办法》共三十条,依法采纳了过去监管实践中一些行之有效的办法和措施,并根据本省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依法创新了一些监管思路和办法。通过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与其医疗业务相适应的药品调配及其品种的备案制度,有利于解决医疗机构违法经营药品的问题;通过确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储存养护、调配使用管理制度,有利于解决医疗机构药品购进渠道、药品管理和药品质量中的问题;通过明确相应的法律责任,有利于惩处违法,促进医疗机构药品管理的规范。休 闲居 编 辑
(转摘自“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查看、发表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