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笔者对所在的江苏淮安市楚州区所有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师配备和在岗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项调查,发现情况有喜有忧。
从调查的情况看,可喜的一面是:药师队伍的素质在不断提高,药品质量负责人的配备越来越受到重视。该区药监局成立前,药品零售企业的大多数质量负责人是药工,71家药店中只有5个药师职称的质量负责人,而药监局成立后,新申办的零售药店有53个,全部配备了药师以上质量负责人,其中执业药师就有4人,从业药师多达30人,药师有24人。多数药品零售企业的质量负责人都能够按照要求开展药品质量管理和指导消费者购药,满足顾客的基本要求。
但是,笔者也发现了令人担忧的一面:在调查中,有相当一部分零售药店的质量负责人不在工作岗位。淮安药监局楚州分局的《药品经营企业监督卡》扣分情况的统计表明,今年因药店质量负责人不在岗而被扣分的达55人(次),其中不在岗最多的是药师,有许多药店是只见药师证件不见人。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药学技术人员分布不均。从调查情况分析,质量负责人为药师以下(包括药工和药士)等全部分布在农村个体零售药店,质量负责人为药师以上(包括从业药师和执业药师)大多数分布在城区,而从业药师和执业药师有50%集中在医药公司连锁药店的分店里。
二是药学从业人员素质较差。全区124家药品零售企业中有15家质量负责人还是药工,占总数的12.1%,还有46家质量负责人是药士,占总数的37.1%。这些药店全部是药监局成立前开办的,无论硬件和软件都达不到现在申办零售药店的标准要求,人员素质很差。虽然有些老药工通过培训考核并且具有了多年的实践经验,但是按照药品分类管理和GSP的要求来开展药品管理工作,是远远达不到要求的。因为这些人毕竟只是经过短期培训,未受过药学专业的系统理论和操作技能培训,有个别药工连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概念都说不清楚,更谈不上指导患者用药了。
三是质量负责人不在岗位的现象严重。笔者在调查中发现,全区有51名质量负责人不在工作岗位,占总数的41%,他们大多数在新开办的药店。据了解,由于药监局成立后硬性规定新开办的零售药店必须具备药师以上的药学技术人员作为质量负责人,才能取得药品经营资格,因此,就有一些自己不具备药师资格的投资者,想方设法先聘请药师来当质量负责人,证书到手就不用药师上班了。另外,药监部门还规定即使法人自己是药师,也不允许法人同时兼当质量负责人,这就从政策上要求所有开办零售药店必须聘请药师,于是也因此出现药师挂名当质量负责人而不上班的情形。
其实,只见证书不见人的怪现象在各地都不同程度存在。这个问题应该引起药监部门的重视,早日采取相应措施和对策来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