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药监局全面检查医保定点机构药品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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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3-30 08:58:16
淮北药监局全面检查医保定点机构药品使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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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越来越多的群众参加医疗保险,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药店的药品使用规范情况与人们的健康关系日益密切。从2月18日起,江苏省淮北市药监局对全市41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及22家医保定点药店的药品使用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检查结果不容乐观。 首先是部分定点药店营业人员及医疗机构药剂人员未经专业知识培训,业务水平较低,不熟悉药事管理法规及药品的储存条件和存放要求。有些医保定点药店,营业人员的文化水平只有初中毕业程度,不能向患者正确介绍所售药品的用法、用量、使用禁忌、注意事项等。在一家专科医疗机构,药监人员发现过期失效药品就放在柜台上,面对检查人员的相关询问,药房的一位女工作人员竟然一问三不知。 其次,多数医疗机构药品储存条件不符合要求,部分药品直接接触地面。按照药品管理有关规定,药品存放温度分为常温(0℃~30℃)储存、阴凉(0℃~20℃)储存和冷库储存(2℃~8℃)。而大多数医疗机构没有阴凉储存条件,缺乏温湿度调节设施,其中包括一些大型国有医疗机构也同样存在药房面积不能满足存放要求等。在一家医疗机构,检查人员发现库房内没有严格分区,库房中生起煤球炉。 另外,检查人员还发现部分医疗机构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不规范,单个管理、专账不全。 在两家较大规模的医疗机构,检查人员居然发现要求2002年底要全部退出市场的审批号药品并未及时申请报废。此外,多数药店药品分类管理不规范,处方药销售未按规定登记,无相关警示语等。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淮北市药监局高度重视,要求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及药店对照有关规定,立即加强人员培训,规范药品储存、管理,限期整改,确保药品质量和群众用药安全。
(转摘自“中国医药报”)休 闲居 编 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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