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药监与企业签订“双向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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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3-30 10:30:26
3月19日下午,浙江省杭州市药监局稽查支队工作人员与市属61家涉药企业负责人签订了“双向承诺书”,这在杭州药监系统尚属首次。
“双向承诺书”明确了药监稽查人员在执法中的纪律,如违反承诺,医药企业可向杭州市药监局纪委举报,举报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药监稽查人员承诺的具体内容为:要公开身份以及执法程序;告知相对人执法依据,告知相对人享有的合法权利,告知相对人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时在执法中做到“五个不”,不收行政相对人的财物、不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宴请及各种消费娱乐活动等。
医药企业需要作出的相应承诺为:承诺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承诺在涉案被调查期间,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承诺不向市药监局执法人员赠送礼品;不请市药监局执法人员参加吃喝玩乐等活动;不和市药监局执法人员私下讨论案情,不为市药监局执法人员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各类费用等,如违反上诉承诺,愿依法接受处理。
休 闲 居 编 辑
(转摘自“中国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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