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回避缺陷即是自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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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3-31 00:15:09
2004年11月8日,武汉市20家制药公司联名向社会公开承诺:自当日起实行问题药品召回制度,凡是这些制药企业发现已售出的问题药品均将主动联系经销商,力争在第一时间将该批药品全部召回。
且不论是否有作秀的嫌疑,但从企业愿意承担社会责任的意义上看,这20家企业的倡议无疑是个开端。正如一位业内人士评价的那样,“企业作出这个承诺,还是需要一些勇气的。”
药品出现不良反应,企业就会陷入被动,实行问题药品召回则可使企业掌握主动权,避免陷入被动。对于加强企业的经营管理和保证消费者利益而言,这是一个双赢的选择。
不能否认其认识是有高度的,毕竟对于消费者来说,问题药品召回是最佳选择,而对于药品制造企业来说,则未必如此。召回本身体现了企业对百姓用药安全的一种负责态度,无疑会提高消费者对企业品牌的信赖。也许对企业而言,未来最有竞争力的不是产品,而是诚信。
勿庸回避这个行业还存在着诸多缺陷,其中最为民众关注的不外乎这个行业是否有足够的勇气去承认自己存在的不足和缺陷。武汉市医药企业的大胆承诺,意味着国内医药企业已经逐步从前期的混沌发展之中,也清醒认识到了企业的长远发展离不开自身随时随地的自省。
另外,一条消息的来临也证明了国内医药行业开始走向自省之路。前不久,笔者从研制开发制药企业协会RDPAC处获悉,外资企业医药代表有望从今年开始实施认证制度。据了解,专业化程度的日渐低下是研制开发制药企业协会提出医药代表职业认证制度的原因,而医药代表职业道德危机则是促成此事的直接导火索。
事实上,早在上世纪90年代末,国内一些医药公司的医药代表就曾接受过政府部门组织的类似考核。此外,2002年,国内部分外资制药企业也已签订过一份药品销售操作协议,对医药代表操作进行规范,同时对销售中的红包等问题进行严格管制。当时这份协议被行业广泛认可,但最终以上种种努力都没能坚持下来。时隔不久,42家外资制药企业又推出最新版《药品推广行为准则》,该准则以我国的《药品管理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刑法》等11个法律法规为基础,要求药品的宣传资料应当准确、公正、客观,不仅合法而且应该具有高度的医德标准。宣传资料应避免含混不清的内容,不得包含缺乏科学依据的保证。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以上各种努力最终都无果而终,医药代表行业的种种弊端眼前仍没得到明显改观。
对于这样一个认证制度,业内人士存在着相当一部分不同意见,但是这一制度自发的再次回归无疑顺应了人们道德诉求,给整个医药销售行业的规范化带来了希望。外资企业销售操作模式有望影响到所有企业,从而对整顿整个行业操作有积极意义。
从企业自发承诺到医药代表行为准则的即将制定,这意味着国内医药行业人士对于行业的发展走向有了较为清晰的理性认识,开始回归到利用规则办事的轨道上来。这点确实令人欣慰,这意味着这个行业已经认识到了缺陷可能带来的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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