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一医院与药商签协议狠刹医药回扣歪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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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3-31 00:44:37
针对医药行业盛行的临床促销、医药回扣等不正之风,近日,宁夏中医医院与其有供应关系的医药公司签订了《医药购销诚信服务承诺协议》。在医药公司保证药品质量和合法营销的同时,如发现或被举报有违规行为,经查实后即由医院立即终止与其签订的供货合同和所有业务关系,禁止其药品在医院使用。这种以"守规者生、违规者死"协议方式来约束供药商的做法在宁夏尚属首次。
双方协议规定,医药公司供应医院的药品必须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保证不在医院以任何形式进行不正当药品促销活动,医药代表保证不进入医院诊室、病区,保证不进入药库、药房,不委托药剂人员或其他人员为其产品统计处方,不采取任何方式向医务人员发放"临床促销费"、"处方费"、"统方费"等回扣,医药公司通过诚实守信的态度、质优价廉的药品和热情周到的服务来赢得市场。 休 闲 居编 辑
宁夏启元药业签字代表说,医药行业的不正之风不光影响了医院和医生的声誉,同时也不利于医药公司的发展。正规的医药公司很需要公平透明的竞争环境,而一些小公司的不正当行为对市场起到扰乱作用。实际上,中医院与供药商这次签的是"生死协议",供药商如果胡来,就可能在这家医院永远消失,这确实是个好办法。
宁夏中医医院院长董忠告诉记者,近年来,临床促销、药品回扣导致了临床用药贵、开大处方的不正之风,严重干扰了临床合理用药,加大了患者不合理用药负担,在损害患者利益的同时,也严重损害了医务人员的形象。针对医药公司的不正当行为,医院以前曾做过口头警告,但效果不佳,此次通过协议进行责任追究,旨在为患者和医生创造良好的就医环境和工作环境。医院为此还专门设立了举报电话,制作并悬挂告知牌,并要求医院行业作风建设领导小组不定期检查。医院对查实存在问题的供药商要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建议在全区医药系统通报并“封杀”。
(新华社提供,未经许可,严禁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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