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检所与美药典委员会签署合作备忘录双方近期开展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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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5-27 01:05:57
近日,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常务副所长金少鸿与到访的美国药典委员会(USP)首席商务官员福勒分别代表双方首次签署了合作备忘录。
据美国药典委员会首席商务官员福勒介绍,这次双方签署备忘录的目标主要是增强对药品质量和安全重要性的了解,促进美国药典委员会和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之间的合作,为双方的合作构建基础和机制,确定双方共同关心和具有潜在合作的领域。
这次双方同意合作的领域主要包括:协作标化USP候选标准物质;提供符合规定的原料药并提供检测报告书,作为USP标准物质的候选物质;在指定的时间进行技术人员的交流;帮助美国药典委员会在中国地方药检所和药厂进行美国药典标准物质的推广和销售工作;美国药典委员会分析技术和技术规范的合作以及采用该技术的潜在可能;获得美国药典标准物质包括受控药品进入中国所需的相关批准文件和必需的进口批文;双方在感兴趣的研究计划方面的合作,比如假药和劣药识别技术和检测方法以及其他合适的领域。双方合作备忘录的有效期限为3年。
签署备忘录的同时,金少鸿被聘为美国药典委员会标准物质专业委员会委员,他是国内首位受聘该委员会的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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