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局采用快检查处一起邮售假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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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6-14 08:23:38
2006年5月31日,醴陵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一患者举报,称该市2家药店经营的妇炎康胶囊、连翘败毒丸质量可能有问题。
该局随即立案并兵分三路,组成三个调查组:第一组对2家药店的上述两种药品的进货渠道等进行调查核实;第二组根据快检的要求,到国家局网基本数据库进行查询,并与标示生产厂家和厂家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利用电话和协查函等形式进行查询;第三组对供应上述两种药品的经销商进行调查。 经过调查核实,2家药店的上述两种药品的供应商为蒋××,而蒋××是株洲长风医药有限公司业务员,所购进销售的妇炎康胶囊和连翘败毒丸长风公司均未验收入库,系个人行为。所销售的妇炎康胶囊(规格:12S×2板×3小盒/盒,批号:20050728,标示生产厂家:广西桂西制药有限公司)和连翘败毒丸(规格:6g/袋,批号:20060118,标示生产厂家:承德天原药业有限公司)是通过邮寄方式,从湖北华泰医药有限公司业务代表张杨处购进各100盒,价格12元/盒,不能提供合法票据,仅出具一张银行汇款单回执,汇款金额2400元。妇炎康胶囊和连翘败毒丸经广西百色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广西桂西制药有限公司和承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德天原药业有限公司确定,根本没有生产该批药品,纯系假药。
目前,此案正在深挖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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