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局:6日未收到“欣弗”不良反应新发病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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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7-20 08:30:52
记者6日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根据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收集统计情况,从8月5日16时至8月6日16时,在全国暂停销售和使用涉及药品后,尚未收到安徽华源“欣弗”不良反应新发病例报告。
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死亡病例的死亡原因与药品之间的关联性尚未确定,关联性评价工作正在进行中。
7月27日,药监局接到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西宁市部分患者使用安徽华源“欣弗”药品后出现胸闷、心悸、心慌、寒战等临床症状。随后,广西、浙江、黑龙江、山东等省(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分别报告在本省(区)内发现类似情况。
截至8月5日16时,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共收到涉及安徽“欣弗”不良反应病例报告81例,涉及10个省份,其中有3例死亡病例报告。
(新华社提供,未经许可,严禁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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