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年胸透危害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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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10-18 05:4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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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 闲 居编辑
>>>>>>>>休闲养生网回答:新近公布的美国卫生部权威报告,首次将X射线列入已知致癌物的行列,并明确指出其中55%的辐射来源是用于骨骼、胸部、口腔等低剂量X线照射的医学检查。而前不久,国内不少辐射防护专家也一致呼吁:如果儿童频繁接受X线辐射,可能埋下致癌的祸根,应尽快“叫停”儿童体检中例行的X线胸透检查。
X线胸透危害不容乐观
X线检查是一把双刃剑。X线对人体有害,但不少疾病诊断又须臾离不开它。在所有的X线检查手段中,X线胸透的危害已很明了,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基本淘汰了该方法。少数仍在使用这一方法的国家,也都尽力降低使用率,如英国使用率仅0.2%,并且要求在使用时,必须对非检查部位尤其是性腺、甲状腺进行屏蔽保护,医生如有疏漏,很可能因此被吊销放射执照。
在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对限制、减少X线胸透对人体的危害早有规定,如《电离辐射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中“X射线诊断的筛选普查应避免使用X线透视的方法”,“不能把肺部的X线透视作为幼儿和青少年的常规检查项目”等。然而,令人遗憾的是,我国使用X线胸透的几率非常高,在不少地方,竟成为每年入学体检、升学体检、从业体检,以及单位健康体检中的一个“保留节目”!
“叫停”真的很简单吗
记者经采访发现,我国目前X线胸透使用多的原因,不光出在技术本身上,而是有较复杂的背景的。
首先是价格规律使然。目前,做一次X线胸透与X线拍片,分别是3~6元和50多元,费用低廉是不少地区X线胸透高频率使用的主要原因。其次是相关法律规定形同虚设。实际上,在许多的医疗机构里,相关的保护性规定,如“放射检查需屏蔽性腺等特殊部位”等,标识得很清楚,但很少有医务人员在具体操作中考虑这些,更谈不上严格遵照规定执行了。再者是种种人为因素所致,如担心发生纠纷后缺少证据、对适应症把握出现偏离或刻意追求经济收益等。
X线胸透存在损害已是不争的事实,但就我国目前的情况,如只是简单地予以“叫停”,不能针对技术层面之外的各种因素采取有效对策的话,很可能出现“叫停”了X线胸透,又出现CT等检查滥用现象。
受检者防护的法律欠缺
有专家认为,“叫停”X线胸透,折射出的是依法防护“辐射”损害的意识。多年来,患者在就医中无辜“吃线”的现象比比皆是,很多情景人们早已司空见惯,如患者主诉头疼,医生便开出CT检查单;家属为搀扶患者一同在透视室中挨“照”;单位进行健康体检,受检者三五成群一起被叫进照射室等候……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副所长赵兰才研究员告诉记者,不仅如此,在放射治疗、核医学、介入医学及各种X线影像诊断中,无一例外地存在着放射防护的问题。他介绍说,自20世纪80年代起,我国对放射防护逐步重视起来,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落实,已有效地改善了医疗机构工作场所的防护条件,如采取隔室透视,设置铅玻璃或相应厚度的隔离墙等,大大减低了医务人员的受照剂量,最大限度地保障医务人员的健康安全。但是,对于患者接受X线检查的防护,却重视不够。从现在看,整个放射防护法规体系的最大缺陷,是涉及医务人员的防护多,而受检者的防护相对缺乏。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放射防护所所长娄云副主任医师介绍,1993年卫生部曾颁布《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卫生防护及影像质量保证管理规定》,其中利用一个章节共七个条款,对受检者的防护做了比较详尽的规定,如“X射线胸部检查的间隔时间一般不少于两年”;“对受检者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等,但随着“入世”后对专项法律法规的清理整顿,上述规定在2002年出台的《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中被高度“精炼”,只保留了几句话,即“对患者和受检者进行诊断、治疗时,应当按照操作规程,严格控制受照剂量,对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应当进行屏蔽防护;对孕妇和幼儿进行医疗照射时,应当事先告知对健康的影响”。
娄云认为,依法实施放射防护,实践证明是非常有效的。而法规简化的结果,使技术服务机构、监督执法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医疗单位,都变得不好操作甚至无所适从,使得原本已逐渐升温的受检者放射防护问题,在某种程度上骤然“冷却”了下来。
赵兰才告诉记者,在我国一些专门性的规定中,如《儿童X线诊断放射卫生防护标准》、《育龄妇女和孕妇的X线检查放射卫生防护标准》等,由于规定内容过于专业,使临床专业人员也难以准确理解,造成操作的可行性较差,加上这些相关标准缺乏高层次的上位法,也影响了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执法的力度,使很多违规现象无法得到有效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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