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协议书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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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10-19 02:59:09
>>>>>>>>提问我05年从大学毕业来到一家国有控股的工厂,进厂前,签定了份协议书[厂子拿给我,让我签字,内容是厂子拟订好的,最后在底角(签字内容之下好远的角落)注明是合同内容的一部分],协议书上规定,试用期后,必须在厂子服务5年以上,以各种理由提出辞职的需交纳违约金一万元。随后三个月后,当我有离开的意思时,厂子让我签了份空白合同(我只写了自己的基本情况,并在最后签字,按手印,交了20元的合同鉴定费用),然后到现在,我也未见那份所谓的合同。
现在,因为年初对领导安排的新岗位不满,随后联系到新的单位,现在想离职,我递交了辞职报告,经分管副经理签字,总经理批准同意辞职。
但,现在当我提出掉走我的人事档案时,厂子让我交违约金,
现在,我想问的事,这样的协议书有效吗?合同有效吗?
我该交一万的违约金吗?
问题补充:1.如果,我实在交不出钱,厂子扣押我的人事档案,合理吗?
2.所签的协议有效吗?厂子现在要我交违约金也是依靠协议,所签的合同应该是鉴定过的(我没有见过,但交过鉴定费),协议没有鉴定过,这样的协议有效吗?能说明什么问题?来厂的员工都签署过这样的协议,这样的协议算强制性协议吗?
3.我如果再次和厂子交涉,厂子如果仍然扣押我的人事档案,我可以通过怎样的法律程序来维护我的权利?
4.我向公司递交了辞职申请,公司总经理已批准我辞职,这意味着什么?我和公司的劳动关系还存在吗?公司如果强行不给我办理同意掉入下一单位的手续,我该怎么办?
5.如果真的要交钱,所签协议上面所规定的一万元,可不可以少交一些,可不可以按照实际的来核算?
休 闲 居 编 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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