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要负责嘛?可否找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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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01-29 13:43:33
>>>>>>>>提问我有个朋友10/4号因家里被抢劫被劫匪砍了一刀(在腹部),大小肠被砍段了,10/4号进了桥头人民医院,直到昨晚为止,医院通知说腹部肠没有接好发炎了,要求我们转医院,于10/30号晚转到东莞人民医院了,现医院说要求重新再开刀将肠全部取出来重新接,接好后而且肠可能要放在外面一个月,等接口完全恢复后再放入腹中,等于目前况状还差过10/4号那晚,在桥头医院花了三四万,现转到莞城又要花好几万?请问大家桥头人民医院有没有责任啊?可否告医院啊?如果可以如何处理啊?可否大家帮帮忙啊?
我们都是打工族,对一些法律都不懂,请问是否有投诉电话可投诉?希望帮帮忙,再此谢谢大家!
因为也只是想为朋友讨回一个公道.
>>>>>>>>休闲养生网回答:
现保存好各项医疗凭证,再向各地的中华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以判别责任,假如是医院责任则医院有赔偿的义务,假如医院已经做到各项抢救、医疗的义务而伤口的问题又不是医院医生的错误操作引起的,那就由患者个人负责。当前的首要问题是固定证据,申请鉴定以判明责任。医院有没有责任不是你一个人说了算的,必须经过相关专家的判定。休 闲 居 编 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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