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议,养颜类中成药不宜长期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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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9-08 05:29:29
新华社信息广州8月5日电(记者赵东辉)目前市场上出现一批宣称可以排毒、美容、养颜的中成药,而且大都没有标注不良反应,许多消费者却盲目买进长期服用。专家指出,养颜类药品、特别是含有大黄、芒硝等配方的中成药,消费者切不可无病买来保健美容,否则可能损害身体健康,起到相反的作用。 据第一军医大学珠江医院中医科副主任孔炳耀介绍,近来医院查出因长期服用养颜类中成药而导致的药物性肠炎患者,这些养颜类中药大都含有大黄等主要配方,而大黄性味苦寒,不宜久服,否则不但损伤脾胃,还可引发黑肠病、肾结石、膀胱结石等病症。 广州中医药大学副教授周诚说,国外对大黄的使用要求很严格。德国联邦药物和医疗用品研究所规定,含大黄属(大黄根)等植物药的生药、生药配制品及提取物,只能短期用于便秘,而不能用来助消化、净血、减轻体重等,连续服用不得超过1-2周。 一些医生、专家建议,应从以下几方面提高对养颜类中成药的认识和警惕: 一是养颜类中成药一般未标注不良反应或毒副作用。越来越多的案例和事实说明,中药也有不良反应,但一些企业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往往不在药品包装或说明书上标明不良反应,有些甚至连安全用药剂量、疗程都避而不谈。有些中成药产品甚至在没有任何实验数据的基础上,大胆地在药品包装上打上“常服有益健康”的字样。 二是企业有过度宣传行为。养颜类中成药大都有通便、润肠、排毒等基本功能,但一些企业在形象推介、广告宣传中淹没药品的基本作用,模糊药品的使用范围,在美容保健、养颜驻颜方面闪烁其辞,做缺乏科学依据的推测和延伸,误导消费者。 三是中药监管工作存在漏洞。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1年6月下发的有关通知要求,中药说明书也要列出不良反应等项内容,但同时指出,若有些项目缺乏可靠的试验数据,则可不写,说明书中不再保留该项标题。而同年出台的《药品管理法》则规定,标签或说明书必须标注药品的适应症、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等内容。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中药功效的不确定性和做药理试验所需的周期比较长,常常出现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宽进宽出”的情形。 四是一些人迷信中药养颜的说法。专家指出,对此不能一概而论,要看中成药的具体配方,对症使用。俗话说,“是药三分毒”,中药也不能像食品一样长期服用。(新华社提供,未经许可,严禁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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