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积极防治流脑等呼吸道传染病防治工作
人气:
【字体:大 中 小】
发布时间:2004-10-13 00:52:37
山西省卫生部门采取有力措施,部署春节期间和春季非典、流脑、禽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的防治工作。
记者从4日山西省卫生厅召开的传染病防治工作会议上了解到,2004年,山西共报告呼吸道传染病发病21766例,总发病率为65.67/10万,总死亡率为0.05/10万。就流脑疫情而言,近几年发病一直呈散发和低发病状态,山西每年采购260余万份流脑疫苗,用于10岁以内儿童的接种免疫,专家分析今春流脑在山西省引起大范围流行的可能性不大。休 闲 居 编辑
目前,山西省已初步建立起遍布全省的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系统,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系统。山西省卫生厅要求各级医疗机构及早入手,健全呼吸道传染病防治工作机制,做到人员、设备、设施、功能到位,发挥其在传染病筛查和感染性疾病治疗方面的作用。医疗机构要建立并严格执行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制度,感染性疾病科要切实履行传染病预检、分诊职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各市卫生部门要提前做好呼吸道传染病实验室检测的各项准备工作,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要保证春节前实验用试剂、设备以及技术人员全部到位。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收集国内国际流感疫情动态,尤其是禽流感流行以及人间病例情况,做好对各地疫情监测和防治工作的技术指导和支持。
山西省卫生厅厅长李俊峰介绍,在传染病控制上,早发现是一个关键环节,如果控制了第一代病例,就易于控制流行。为此,各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国家关于非典、禽流感、肺炎等呼吸道传染病的管理办法,做好疫情的报告工作。山西各市都将确定流行病重点地区、重点人群和重点疾病,实施科学防治。发现传染病、疑似传染病病人,必须按照规定的报告时限、内容、程序、方式进行报告。对不能明确诊断的呼吸道传染病病人,医疗机构应及时报告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组进行会诊,明确诊断,并给以相应治疗。对不报、瞒报和缓报传染病疫情的当事人和单位负责人,将进行严肃处理。
李俊峰还提醒各地卫生部门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工作,普及科学的防病知识。对流脑的预防要建议群众、特别是中小学生等重点人群,注意防寒保暖、搞好个人卫生、适当锻炼增加免疫力,注意教室和寝室通风,一旦发生发热伴头痛、咽痛、咳嗽等疑似症状,要及时到医院就诊和治疗。对从事养殖、运输、销售、宰杀家禽等职业的人员,以及从事动物和人禽流感病毒实验室检测和科研人员,可推荐接种本流行季节的流感疫苗,以减少感染流感及与禽流感病毒重配的机会。在群众中广泛宣传禽流感的危害、预防措施及相关防护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的饮食习惯,不生食禽肉和内脏,解剖家禽、家畜及其制品后要彻底洗手等。
(新华社提供,未经许可,严禁转载)
≡ 查看、发表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