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局通报去年第四季度抽检不合格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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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5-09-25 17:09:25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今天通报了去年第四季度抽检不合格药品名单,并要求各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严厉查处。据了解,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在去年第四季度组织各省级药品检验所在全国范围内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部门进行了抽样检验。根据通报,这次抽样检验共抽验18009批次,其中不合格批次为953批,总抽验不合格率(批次)为5.3%。根据通报,北京天和堂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头孢氨苄片等134个生产单位(包括医院制剂室)生产的39个品种、273个批号的不合格药品,安徽省亳州市中药材公司经营的由中外合资湖北昌鹤医药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头孢氨苄干糖浆等66家经营单位经营的71个批号的不合格药品,贵州省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急诊药房使用的由广东湛江向阳制药厂生产的板蓝根颗粒等76个使用单位使用的84个批号的不合格药品,将按劣药进行查处。河南省邓州市医药总公司梁庄口零售部等10家经营或使用单位经营或使用的不合格药品均为假冒药品。广西十万大山制药厂、江西仁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消炎利胆片等53个品种,属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在企业成品库内跟踪抽验仍有1批以上不合格、或同品种质量考核中有3批以上不合格、或省级药品检验所在企业成品库内(包括医院制剂室)抽验有2批以上不合格。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责成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分别依法撤销这些品种的生产批准文号或制剂批准文号。云南金碧制药厂生产的乙酰螺旋霉素片、四川广元金山制药厂生产的复方黄连素片属已有国家标准仍按地方标准生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责成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撤销这些品种的生产批准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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