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失的中国药品分类管理(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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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2-14 02:41:25
非处方药品遴选中的"异味" 任何的改革都会遇到阻力,在药品分类管理工始实施之前,最大的阻力来自药品生产和销售者,许多生产者疑虑,药品销售主渠道是医疗机构,自己的产品若划为非处方药是否会对销售造成影响,因而许多厂家都不愿自己的药品成为非处方药。在国家进行第一批非处方药遴选时,众多的药品生产者都有些漠不关心。可是到了第二批非处方药遴选时,厂家的态度却有了180度的大转变,从漠不关心变为趋之若骛。 究其原因,很大程度上缘于《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中规定,处方药不允许在大众媒体上做广告,而非处方药者则不受限制,乙类非处方药的销售还可以延伸至普通超市,并且医疗机构乃至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并不排斥非处方药。在我国目前广告对老百姓用药起着极大作用的环境下,厂家对非处方药的热情空前高涨。管他什么制度,只要有利益,我就要进入。在利益的驱使下,企业已全然不顾非处方药的特性。 而主管部门的态度也似乎在迎合药厂,这从非处方药的遴选速度上可见一斑。第一批非处方药的品种只有300余种,第二批则猛增至1000多种,迄今为止,三年时间内,非处方药的品种数已达4000种以上。有专家指出,在已进入非处方药目录的药品中,有一些不符合非处方药标准的药品存在其中。 很多人可能不知道,作为世界上第一个实行药品分类管理的国家--美国,在推行过程中也出现过与我国类似的情况。20世纪50年代,美国开始对药品进行分类管理,但到了60年代,美国药品市场上也充斥了大量没有确切疗效的OTC,并且有些还有害。于是,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FDA)从60年代中期开始对非处方药品市场进行大力治理和整顿。无法想象的是,这时美国的非处方药竟有30万种之多,更无法想象的是这30万种非处方药实际上只含有700种不同的有效活性成分。直至90年代,FDA一直致力于清理非处方药,可能引起不良反应和疗效不确切的OTC都被剔除出去,保证了OTC的安全有效。 希望我国的药品主管部门在借鉴美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的同时,也能汲取他们的教训和经验,避免走不必要的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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