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促进医药行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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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12-19 17:27:21
国务院体改办、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卫生部、国家药品监管局、国家工商局6部委最近联合行文,并要求各地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反对部门和地方垄断,以促进医药行业健康发展。6部委提出,坚决打破阻碍公平竞争的部门或地方垄断,以及所有制限制和行政保护,调整不利于发挥市场机制积极作用的政策规定,建立由国家有关部门组织的药品质量管理监控系统,取消各地对药品企业的重复检测、重复审批、重复发放“准销证”制度,取消以备案登记等名义对其他地区医药企业进入本地区药品市场的限制。要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优化医药产业结构。要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支持优势医药企业通过收购、兼并等方式扩大经营规模,促进药品代理配送、连锁经营等营销方式的发展,形成一批跨地区、上规模、集约化、高水平的医药企业集团。药品监管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要求,遵循政企分开、监督执法与行业管理职能分开,突出监督管理、统一高效、责权一致的原则,加快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药品监管等部门要与所属医药公司或以各种形式、名义挂靠的药品经营机构彻底脱钩,一律不得与任何药品经营机构保持经济利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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