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白药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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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5-07-26 14:03:18
云南白药董事会于2006年3月29日公告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至2006年4月6日云南白药及其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多种形式与流通A股股东进行了沟通。根据沟通结果,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部分内容作如下调整:
1、关于对价安排的调整
现调整为:"以盈余公积金向方案实施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转增股份3.5815股,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2.2股的对价。"
2、关于非流通股股东作出的承诺事项的调整
现调整为:
1、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所有非流通股股东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2、除上述法定承诺外,控股股东云南云药有限公司还做出如下特别承诺及保证: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自获得流通权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因实施股权激励向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团队转让股份或资产重组导致股东变更的除外)。为了履行上述承诺义务,云南云药有限公司将向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将所持的获得流通权的云南白药股票按相关规定进行锁定。
3、公司将在股改完成后,根据国家相关管理制度和办法实施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
4、承诺事项的违约责任
云南云药有限公司保证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诺时,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5、声明
本承诺人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非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担承诺责任,本承诺人将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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