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包装禁印“国家级新药”等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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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4-11-09 07:42:10
国家药监局近日发布了《药品包装、标签规范细则(暂行)》,这份暂行规范细则对药品的包装和标签提出很多新的规范。
休 闲 居 编 辑
根据这份暂行规范细则,药品包装、标签上印刷的内容对产品的表述要准确无误,除表述安全、合理用药的用词外,不得印有各种不适当宣传产品的文字和标识,如“国家级新药”、“中药保护品种”、“GMP认证”、“进口原料分装”、“监制“荣誉出品”、“获奖产品”、“保险公司质量保险”、“公费报销”、“现代科技”、“名贵药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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