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医药企业联手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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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3-30 02:36:21
为规范医药代表的营销行为,树立医药代表的良好形象,由广东省药学会倡导、广东省31家医药工商企业近日发起成立了药物临床推广研究专业委员会。委员会对会员单位药品宣传行为及药品推广行为制订了行为准则。 目前广东约有1300多家医药工商企业的1万多名医药代表活跃在药品临床推广和营销第一线。药物临床推广研究专业委员会将把全省药物临床应用研究人员和医药代表组织起来,联手自律。 该专业委员会制订了一套会员单位和医药代表的行为准则,明确医药代表的职责是:将最新的药品信息及时、准确地传递给医生和使用者,并将从医生那里收集到的药品临床使用情况和药物不良反应信息反馈给研发者。医药代表必须接受专业培训,具备足够的医药及相关专业知识。严禁会员单位及其代理商以任何名义给予使用其药品的医疗机构负责人、药品采购人员、医师等有关人员以财物或其他利益。禁止会员单位及其代理商在药品销售过程中给予账外回扣(折扣)或其他不正当利益。(健康报)(转摘自“中国医药经济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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