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药品使用的不良反应问题已成为用药安全的一大隐患。据统计资料显示:我国不合理用药者约占用药者的11%-26%。我国每年住院的5000多万人次中,与药品不良反应有关的可达250多万人,而死于药品不良反应的每年约有近20万人。
由于医药未分家、以药养医现象的存在,医生动辄“大处方”、给患者用“贵重的药物”,还有一些不负责任的药企故意隐瞒药品的不良反应、对药品不良反应的监管还不够完善和患者缺乏安全用药知识等多种因素,导致药品不良反应时有发生。药品不良反应也成为我国中药出口和药企发展的瓶颈。因此,本报希望通过这一组关于药品不良反应的报道引起社会各界和企业对这一重大问题的思考和重视。
近日,又有消费者就中药的不良反应把某制药企业告上了法庭,因为怀疑产品的主要成分是造成其继发性便秘的“元凶”。据悉,
近年来中药不良反应事件频发,对此,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所的刘耕陶教授告诉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安全和有效是评价药品的关键。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我国还缺乏对中药安全性的评价系统,这已经成为影响中药现代化的瓶颈。”
■ 中药不良反应接二连三
今年中药不良反应事件接二连三。先是“马兜铃酸事件”,有消费者由于用了含“马兜铃酸”的龙胆泻肝丸导致肾损害,促使国家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加强对龙胆泻肝丸的管理,并投入资金对“马兜铃酸”的毒理作用进一步研究。接着是由于广泛服用“非典八味方”所引起了各地的不良反应,为此,国家药品食品管理局等5部委紧急下令,凡用于防治非典型肺炎的中药汤剂或组合型配方颗粒都应附有使用说明书,以确保药品的质量和使用安全。
近日,又有消费者把中药企业告上了法庭。据悉,该消费者从1998年起开始服用该企业产品。服用初期,即有腹阵痛和经期不良反应。2001年,减少该产品用量后,腹阵痛和经期不良反应减轻,此前从未便秘的她却发生了间断性便秘。今年5月,该消费者停止服用该品,腹痛及经期不良反应开始减轻并不治自愈,但仍然排便不畅。后经医院诊断为继发性便秘、便秘或习惯性便秘。目前,此案正进入司法程序。
接二连三出现地不良反应事件正不断冲击着中药产业,也同时改变着消费者“药食同源、中药无毒”的观念。刘耕陶教授告诉记者,其实在《神农本草经》里就标明了大、中、小毒性,但由于当时的手段不够还不能进一步研究。所以必须首先改变人们长期错误地认为“中药无毒”的观念,并同时解决中药安全性评价的问题。
■ 安全隐患直击中药软肋
一位中药出口的负责人回忆:“早在2001年,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宣布终止使用含马兜铃酸的13种中药产品。FDA认为在某些植物和药材中存在的马兜铃酸有肾毒性并是一种强致癌物。这种化学物质可引起严重肾损害,并且一些严重肾损害事件与使用含马兜铃酸的产品有关。除了美国之外,还有其他一些国家也禁止了此类中药进口。当时,对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刚刚打进国外市场的中药企业造成巨大损失。”
“2002年,我国的中药出口下降明显,仅有4.4个亿,比2001年下降了大约30%。下降的因素之一就是中药存在的不良反应。”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的孙忠实教授也不无忧虑地告诉记者,“如果不重视中药的不良反应,不尽快实现中药的现代化,恐怕中药在国内的市场都可能萎缩,更不用提进入国际市场了。”
据悉,目前中药的重金属含量、农药残留以及中药的毒性等安全性问题,已经严重地影响了中药走向世界。去年,美国又限制了含有麻黄类中药进口,因为美国一名消费者死亡怀疑和服用麻黄类中药有关。在美国、德国、加拿大等欧美国家,麻黄被经常作为减肥药补充成分大量使用,在市场上销量很大。仅麻黄原料在美国的销售额每年只有几亿美元,而服用麻黄减肥补充药物的人数多达900万,一年的利税高达11亿美元。
出现“麻黄素事件”以后,美国FDA(食品和药物管理局)委托国际AOAC(国际官方分析化学家协会)重新制定麻黄类食品补充剂的新分析方法和新质量标准。继麻黄后,美国将很快对人参、银杏、贯叶连翘、等20余中草药进行重新制订质量标准和分析方法,如果没有达到这些严密的标准,将无法对美国和欧美国家出口销售。
中药安全性除了影响中药出口之外,也严重影响中药在国内的销售。以
“马兜铃酸”为例,目前,生产含“马兜铃酸”的龙胆泻肝丸,所涉及的中药企业就有200多家。“马兜铃酸事件”无疑都会对这些企业产生不小的影响。业内人士呼吁,必须立即建立中药安全评价体系,确保中药“安全”。
■ 急需建立中药安全性评价体系
首先,医药企业正确对待药品不良反应
。“对于药品的不良反应报告,很大程度上应该由企业来做。但,我国的医药企业在这方面的工作做得很少。”孙教授举例说,在美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百分之六十是企业上报的,由医务人员做的这一报告不到百分之七。我国呢?百分之九十九是由医务人员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的,而只有百分之一的报告由企业自己做出。害怕不良反应的报告影响药品的销路,这是企业不愿及时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的主要原因。
一位专家也告诉记者,很少有企业愿意投入基础研究,在短期利益驱动下,有的产品甚至连最基本的不良反应和安全用药剂量、疗程都避而不谈。
刘耕陶教授告诉记者,就企业来讲,首先也需要认识到,药品有不良反应,并不等于是不合格药品,任何药物都有可能存在不良反应。制药企业在获得经济利益的同时,也应该对消费者负责。对于药品可能会出现的不良反应,应该在药品说明书中体现出来。孙教授说,在这一点上,这几年来有所进步,但做的工作还远远不够。美国的药品说明书中有三分之二的部分用来讲药品的不良反应,并且把不良反应分为“罕见”、“偶见”、“常见”几大类分别给予说明,给患者提供了明晰的指导。
再者,国家要加强对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控制。据悉,2002年,国家药监局收到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有一万七千份,是药监局成立以来前10年的四倍。但是,和美国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仍有很大的差距。美国有2亿多人口,2001年收到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是二十八万五千六百份,远远高于我国。漏报率高是目前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这是需要各地药监局、各医院、制药企业共同来努力完成的工作。另外,国家还要加大对中药毒理的基础性研究工作,加强药证管理。
■ 不良反应漏报埋下“定时炸弹”
安全隐患考验药品监管
赛乐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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