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并购医药行业的主流模式(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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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3-30 08:4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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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目前医药行业战略并购障碍及解决途径 目前国有医药企业在整个医药行业仍然占相当大的比重,特别是医药类上市公司,国有医药上市公司占的比重更大。由于国有医药企业产权属于"全体人民",而产权制度改革尚不到位,存在所有缺位的问题,这往往导致两种现象的出现。第一种现象就是政企不分。政企不分就会导致医药企业并购带有浓厚的行政色彩。政府介入并购活动,最明显的负面效应有两点:其一,政府干预违背了市场规律,人为规定了生产要素的流向,不利于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其二,破坏了优势企业自身的发展战略,削弱了其竞争力和发展势头。另一种现象就是内部人控制。由于所有者缺位,而国有医药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又不完善,往往会出现内部人控制现象。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即经理层的核心利益是什么?是企业的控制利益而不是股东利益,公司所有领导者都没有公司大量的股权,这就出现了控制控制和股东利益的冲突。实际上,国有企业经理层的名义报酬普遍偏低,再加上市场体制不完善,经理人市场没有形成,经理人推动了控制权也就失去了一切。战略并购实现1+1>的效应,使企业的价值最大化,使企业股东利益最大化,但却使经理人的控制权遭受损失。为了避免控制权遭受损失,经理人就会采取措施抵制并购活动,甚至还通过对地方政府的游说来阻碍战略并购活动,使得能使公司价值最大化的战略并购活动难以开展。 资本市场的不完善也阻碍了战略并购。资本市场的建立和完善是企业间开展战略并购活动的发达程度。我国的证券市场起步较晚,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不仅市场规模比较小,而且股权严重分裂,大量的国有股和国有法人股不能上市流通。由于大量的国有股和国有法人股不能上市流通,通过证券市场进行战略并购就受到了限制。 医药企业战略并购受现行药政管理制度制约。我国对医药企业的药政管理比较严格,医药企业异地购并就会涉及药品生产批文、产地等问题,这些都受现行药品管理法规的制约。 要解决医药行业战略并购障碍,应深化医药企业产权和管理体制的改革,使医药企业真正成为并购市场主体,根据自身和市场发展需要,为实现企业发展目标而自主进行战略并购;建立公司经理人控制权损失的合理补偿机制;大力发展和完善资本市场。随着改革的深化,不久的将来,战略并购成为医药行业的主流并购模式。 完 |
休 闲 居 编辑
(转摘自“医药快讯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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