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加拿大在中药领域合作的的现状与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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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3-30 09:3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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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政府宣布对包括中草药在内的“天然保健产品”的管理方式进行改革,以使为中药制定更合理、更明确的管理规范,并使其合法化。这样,中药在加拿大可能成为合法药品,并被纳入其全民医疗保险体系。由于加拿大市场为西方发达国家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加拿大合法中药市场的形成,将对北美乃至整个西方国家的中药市场产生一定的示范作用,并将为我国扩大中药向西方的出口带来新的机遇。我国应抓住这一机遇,与加拿大有关部门密切合作,支持加拿大的中药市场发展,从而使中药对加拿大的出口成为对外关系的新的增长点之一。 一、中药在加拿大的现状 l.中药在加拿大的两难处境。 目前,中药作为药品在加拿大尚不合法。因为在加拿大实行的《食品与药品法》(The Food and Drug Act)的附表中没有中药这一栏目,而加拿大的药典中也没有中药这一名称。多年来,加拿大的华人用以治病或保健的中药都是在食品店中出售的。然而,把中药作为食品出售,根据《食品与药品法》的有关条款规定,中药就不能标明或宣传其对疾病的治疗作用,从而大大制约了中药使用范围。同时,中药不是合法的药品,医师就不能将其列入处方,中药不能被列入加拿大医疗保险范围之内。 中药如果申报为药品,有确定的药号,并列入加拿大药典的话,就必须按照有关药品管理的规定.对每一味药、每一个处方都要由有关机构进行严格的检验和审查,而且每一处方要付720加元的费用。此外,在药品出售时,按销售金额的大小,每一味药还要缴纳几十至数百加元的销售权费。由于中药有成千上万个不同的处方,这对于每个医师和每家药店来说,都是难以承受的负担。所以,时至今日,只有极少数的中药申请了药号。没有药号就不可能被医疗保险所包括,使用者必须全部自费。 中药在加拿大的这种处境,使从业医师和信赖中医中药的患者都感到极大的不便,从而也限制了中药在加拿大的使用和推广。 2.加拿大中药管理制度改革的进程。 由于加拿大历来提倡多元文化政策,中医中药也被视为华裔族群传统文化的一部分。在多伦多和温哥华两大城市,由于华人的比例比较大,中医中药的影响较大。多年来,中医中药行业就在这种不合法而又允许存在的条件下坚持经营着。 在80年代末,一些移居加拿大的中医师联合起来,向加联邦政府请求,要求修改或取消对中药的不公平的规定。经过反复交涉,加有关部门取消了对中药不利的《食品与药品管理规则》(The Foodand Drug Regulation),规则所附的“表705”,(还列出了不能作为食品的草药和植物性药材的名单,也包括某些中草药)。据有关资料统计,加拿大每年人均消费“天然保健产品”约达15亿加元,并且这一数额还在以每年10%-15%的速度增长。这一情况已引起联邦和有关省政府的重视。 1999年3月,加联邦政府卫生部宣布接受国会“健康委员会”在题为“天然保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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