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洛伊德《爱情心理学》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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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2-20 20:26:30
《爱情心理学》是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说的经典著作之一,它与《性学三论》、《文明的性道德与现代人的不安》三者构成了“泛性论’的核心。所谓“泛性论”就是一切从性谈起,一切归结于性。但是,当我们把弗氏的大部分著作阅读之后,就不难得到一个印象,他所指的“性”,除窄义的男女之事外,实具有更深远的涵义。
原欲(即力必多—libido),作为一种生物的本能需要,如同饥饿一样,它需要获得满足,但不同的是,其满足的方式远比单一的饮食广泛得多。由原欲所迸发出来的能量,作为性欲冲动,可直接进行发泄和满足,但也可以经转化而升华为动力,成为文化与文明的创造源泉。然而,这种原欲所积累的能量,不一定都能顺利地满足或升华,在某种情况下,由于遇到阻力,则可变为畸形发展或是倒错,甚至出现性心理发育的反向退化或停滞现象,这些都会反映在人们对爱情选择、爱的对象和目的以及性满足的方式方法上,于是在心理学上形成一组特殊的变态病;或由于过分的压抑而形成各种心理症。这就是《爱情心理学》所涉及的中心内容。
由此可见,弗氏所著《爱情心理学》并不是一本谈情说爱的心理学,也不是就正常爱情过程做心理上的探讨和阐述。它的出发点旨在通过各种性变态以及心理症,对人类性心理发展做出反证——由病态推论正常的发展过程。现实中存在着这么多的变态者,长期以来,医学家、心理学家找不到合理的科学解释,弗氏则基于深入的观察和研究,终于创造性地发现了其中的奥秘,进而形成一个独特完整的精神分析学体系。因此,当我们阅读《爱情心理学》时,万不可从中找出自己可效法的规律。它只能帮助我们去较好地研究精神分析学说,而不能把它作为爱情的指南,更不能依此来片面分析自己或他人的爱情生活,并从中为某种行为寻找什么心理的依据,因为,不懂精神分析技术,很难对人对已做出正确的评价。
浅析(一)
什么是人的“精神机制”和“人格结构”?
精神机制亦即心理机制。我们说任何一种精神现象或行为方式都具有其心理背景。表面上看是一哭一笑、一言一行,但其心理活动可能是极其错综复杂的,正如制作一颗螺丝钉,成品是那样轻而易举地掉下来,可是其生产工序流程的每道环节都要为形成这颗螺丝钉做准备。螺钉是受机械制约的,人的行为则受心理过程的制约,但这种心理过程,不仅在你的意识控制之中,有时连行为者自己都难以党察到,此即所谓的潜意识(弗洛伊德在研究歇斯底里患者时,发现他人的症状是受着一种患者本人也意识不到的力量所支配。通过催眠疗法,能使患者暴露出这种支配力量的内容,一旦患者意识到其内容,症状便会消失。于是他得出结论说,在人的意识之外还有一个隐藏着的东西,这就是潜意识)。
弗洛伊德认为,人们意识到的心理过程仅仅是整个心灵的一小部分,而大部分是意识不到的潜意识,它是一个特殊的精神领域,如同冰山下的海洋,冰山是可见的突起,而海洋则是无尽的辽阔。潜意识是人类本能冲动的源泉,又是在现实生活中被压抑下去的不能满足的欲望的总仓库。为了使潜在的能量得以发泄,需要进行大量的秘密的心理工作,这就是所谓的“精神机制”。由于这种机制有其自己独特的表达和反应方式,所以不能以人们所意识到的心理过程去衡量。例如做梦和一些不可思议的变态心理症便是如此。即使是在正常人的精神活动中,有的也难免要流露出自己也不能理解的言与行。一位议长,在众议院致开幕词中,居然说出:“现在,我宣布第XX届议会马上闭幕”的错话,难道他是无意地脱口而出吗?不是!这种说法恰恰反映了他内心深处是如何讨厌这场只有争议而毫无结果的马拉松式的会议的想法。一位高中少女,在自己的日记本正面用红笔写下:“请务偷看”的字样,忘在教室桌上就走了,拾到的同学偷偷地看了,原来里面全是些青春抒情与幻想的内容,还暴露出对某男同学的爱慕之情。这位淘气的同学故意把此事在班上喧嚷开来。她非常气愤,为此找到班主任老师哭诉说:“偷看别人的日记是不道德的行为”。老师批评那位同学,可是后日记的同学理直气壮的反驳说,她是有意让大家看的,因为她的日记本的封皮上明明写着“请务偷看”四个大字。老师和少女这时才注意到“务”字,而不是“勿”字,相对无言以答,少女羞愧地低下头。其实,她的潜意识不正是想把内心思念之情传递给那位她爱慕的男同学吗!
是不是所有的潜意识内容都可以进入意识界呢?不是的。弗洛伊德认为,在意识和潜意识之间,还有个“前意识”,它介于可上可下、可进可退的位置,其作用有二,一是起监督检查作用,如同“守门人”,起着何者该进,何者不该进的职能;另一个是作为意识活动的准备室,由这里提供意识所要动用的资料,明显的例子就是当代文学流派中的“意识流”和“朦胧诗”这是两种表现形式,初读起来,令人感到支离破碎、枯燥乏味,不知何从,不知何解,于是读者只好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个人体会个人的思想感情的真髓而已。这就是弗洛伊德早期提出的三重精神结构:意识、前意识和潜意识,其彼此间的功能关系就是“精神机制”。
送到弗洛伊德晚年,根据上述理论,他又进一步提出“人格结构”问题。他假设,人格是由私我(Id)、自我(Ego)和超我(SuPerego)三部分组成。私我是一个最原始的、与生俱在的、潜意识的部分,它代表生物本能和欲望,受原欲(力必多)的驱使,要求直接的,绝对的和即时的满足,而不顾后果,即执行所谓的“快乐原则”,从婴幼儿的行为中可窥见其一斑。超我是人在社会化过程中将社会准则与道德规范吸收为内在的良心、良知和理性。超我有如道德法庭,对人的动机欲望和行为进行监理和管制,诱导自我使之符合社会要求,向理想努力以达到人格之日臻完善。而那些不符合社会要求的内容便引起良心上的不安和自我谴责。自我是在私我与社会的对立冲突中建立起来的。私我不断要求满足,但它会遇到各种阻力,于是出现了一个自主协调力量,就是自我。它一方面要满足私我,一方面还要符合客观条件,即奉行一种“现实原则”以维持人的生存。一岁左右的孩子,可以为所欲为,饿了就想吃,根本不考虑该吃不该吃。二岁的孩子就能知道让吃的时候再吃,不是你个人的东西就不能吃。自我就在这种现实的冲突中生长壮大起来的。人大约在青春期左右自我基本上已确立起来。有些人“自我中心”,有些人“自我扩张”。自我越强大其适应越强,反之则弱。
私我的欲念要在超我的控制下,通过自我以符合社会规范的原则去寻求满足,过分的放纵与过分的压抑,都会给人带来不良后果。前者出现行为问题,后者出现心理症。私我与超我之间的冲突,一部分是在意识界进行的,冲突的僵持状态便形成焦虑反应;这是可理解的;而大部分冲突是在潜意识中进行的,其僵持状态则形成无名焦虑,本人只体验到烦恼和不安,但不知为何而来。当然,此时的自我不是被动地承受其后果,而是要采取更多的防卫手段,以平息冲突,保卫自身免遭崩溃之虞,这就是所谓的“自我防卫机制”。
休 闲 居 编 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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