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推进现代药品流通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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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9-11 03:58:09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积极推进现代药品商贸流通业的发展,实施或即将试行三项新举措。 一是破除限制和障碍,鼓励发展现代药品零售业。原来有些地方药监局硬性规定要相隔多少距离才能开办一家药店。最近,省药监局总结了广州市全面放开申办药店的经验,得出市场机制本身就能调节合理布局的结论。他们重新决定,从今年开始,全省各地在执行《广东省零售药店设置暂行规定》时,应取消包括距离间隔在内的各种附加限制。同时重申,凡新开办药店必须符合GSP要求和实行药品分类管理,必须配备电脑与药品监督网互联互通。 二是增加连锁经营业务范围,鼓励药品连锁企业健康发展。为此,他们正在出台一些政策,鼓励药品连锁企业跨省、跨地区发展和向农村、城乡结合部发展,对有条件的药品连锁企业尽可能让其扩大经营范围。例如,有些原先只能经营非处方药的药店,以后也可以经营处方药;有些过去只能经营中成药或普药的药店,以后也可以经营新特药、生物制品、针剂药品等;对于一些符合条件的其他零售连锁企业(如超市等),允许其销售乙类非处方药品等。 三是开展外资参与药品分销业务和发展第三方物流的试点工作。根据我国政府从2003年放开药品分销业务的承诺,广东省药监局未雨绸缪,率先做好准备,先在省会广州以及深圳、珠海、汕头三个经济特区进行外资参与药品分销业务的试点。同时,鼓励实力较强、管理规范的药品批发经营企业,组建大型药品地区物流配送中心,探索发展药品第三方物流的新路子。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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