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正药业三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两项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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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5-02-26 07:49:46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月19日召开三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浙江省医药工业有限公司(下称:工业公司)追加投资的议案:工业公司注册资本从2640万元增加到6000万元,其中公司追加投资2988万元,出资金额增加到5100万元,占工业公司注册资本的85%。
二、通过关于继续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抵押贷款的议案:经公司三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以位于外沙路46号外沙厂区18.54万平方米土地及地上房产为抵押物(含外沙路北侧仓库区),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了额度为人民币一亿元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抵押期限为一年,年利率为3.75%,其中不足部分由浙江海正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信用担保。现该项抵押贷款已接近到期。公司决定继续以该部分资产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期限一年,年利率为3.75%,贷款额度由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协商确定,其他贷款条件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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