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治SARS药品上市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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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3-30 02:32:10
日前在“中国药师周”会议上获悉,四项特殊政策和六项积极举措,开辟了防治SARS药物的快速审批通道,确保了快速审批的质量与效率。 这四项特殊政策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严格药品的审查、质量复核、审评等程序的同时,对防治SARS药物实行了“随到随审”、“第一时间审评”的措施;对国外已上市的或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药物的审批,给予免予临床试验的政策;对治疗SARS的进口药物,尽快核发《进口药品注册证》;紧急进口尚未在我国进口注册的SARS治疗药物,加快批准。 六项积极举措是:组织成立防治SARS药物审批专家组;组织制定《防治SARS药物研究的基本技术要求》;明确规定进入“快速审批通道”的申报程序和要求;加强对接受捐赠药品的管理,确保捐赠药品质量;对防治SARS药品进口实施“飞行报检”和“快速检验”;加强引导,确保医药经济健康发展。(健康报)(转摘自“中国医药经济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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