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明光对药店医院实行色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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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3-30 12:00:45
近日从安徽省明光市药监局获悉,该市开始对全市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
等监管相对人实施色标管理,此举在全国尚属首例。休 闲 居 编 辑
据该市药监局负责人介绍,为直观反映药品零售企业、医疗机构经营和使用
药械及内部规范化管理情况,对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进行日常监管。该局印制了
检查考核表,分别从7方面28个项目和5方面27个项目进行量化。检查中,
执法人员分别以“绿、黄、红”三种色标对医院、药店等在每个项目进行分类标
识,其中“绿色”标志为达到规定的要求和标准,“黄色”标志为未达到规定的
标准、要求需要整改,“红色”标志为明显不合格。检查结束后,要求医院、药
店将表格张贴于店堂或显眼处,接受群众的监督。如此,市民只要看一下张贴的
色标图,就能判断出哪家药店或哪家医疗机构信得过。
(新华社提供,未经许可,严禁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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