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济药业(000952):关于国家股股权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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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3-30 16:19:00
休 闲 居 编 辑
公司第一大股东武穴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与陕西必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于2004年8月9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1、2004年5月19日武穴国资与必康制药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武穴国资采用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所持有“广济药业”4108.2344万股中的1708.2344万股(占“广济药业”总股本的9.98%)转让给必康制药。
2、2004年8月9日武穴国资再次与必康制药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所持有“广济药业”4108.2344万股中其余2400万股(占“广济药业”总股本的14.01%)转让给必康制药;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3.02元,股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7,248万元。
3、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武穴国资将不持有“广济药业”国家股股份;必康制药将持有“广济药业”4108.2344万股,占“广济药业”总股本的23.99%,为“广济药业”的第一大股东。
4、本次股权转让涉及国家股股权转让,需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新华社提供,未经许可,严禁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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