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曝光第三季度十大违法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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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11-09 08:12:27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十六日上午公布了二ΟΟ六年第三季度违法十大广告。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各省、市发行量较大的都市类报纸和电视台影视(或电视剧)频道发布的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广告进行了广告监测检查,结果表明,涉嫌违反广告法的较为严重,主要有十大违法广告。
监测发现的涉嫌虚假违法的广告是:《西海都市报》发布的驱风通络酒药品广告、《北方新报》的巢之安食品广告、《西部商报》的虎虎生威胶囊产品广告、《济南时报》的济南康华医院医疗广告、《都市时报》的昆明春城医院医疗广告、西宁电视台二套的除翳消朦胶囊药品广告、石家庄电视台二套的换皮E肽药品广告、合肥电视台四套的金起点补肾强身胶囊药品广告、太原电视台四套的山西现代女子医院医疗广告和呼和浩特电视台二套的金色起点胶囊保健食品广告。
国家工商总局表示,为净化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以上违法广告,将依法停止其广告的发布并严厉查处。(刘长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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