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桐乡药监局查获饮片关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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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2-22 21:32:25
近日,浙江省桐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辖区内某医疗机构和某药品经营企业接连查获2起使用、销售中药饮片关木通的案件。由于中药饮片关木通对人的肾脏存在毒副作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早在2003年就下发了《关于取消关木通药用标准的通知》(国药监注[2003]121号),取消了关木通的药用标准,禁止其作为药品经营和使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一项规定,此次查获的关木通定性为假药。
上述情况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部分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的药品质量管理意识还相对比较薄弱,对自己平时经营、使用药品的有关信息关注程度还很不够,也不重视自身相关的知识及时更新,对食品药品监管局的规定置若罔闻就不奇怪了。
要形成良好的药品质量管理意识,其实并不难。首先,各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自身素质要不断提高,要积极、认真地参加药监部门举办的相关培训,及时贯彻落实国家局的有关文件和通知,在教育学习中不断更新自身的知识体系。其次,需要各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在平时自觉关注和收集药品质量相关信息,做到心中有数。现在社会信息发达,药品质量信息取得的渠道是很多的,杂志、报刊、网站,食品药品监管局也会及时把有关信息刊登在分发的简报上,医疗机构和经营企业只要再多一点心,完全可以把绝大多数的假劣药品置之门外。
在此提醒医疗机构和药品批发、经营企业:不加强药品质量管理,不关注药品的最新信息和有关政策,而仍然按照老一套的管理模式继续经营和使用药品,就可能既害了患者,又害了自己。药品作为特殊商品,使用者和经营者必须时刻保持高度的责任心和为民意识,岂能拿百姓的生命健康当儿戏?(信息来源:嘉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据“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休 闲 居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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