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率管理”为虚高药价加上“安全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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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3-30 07: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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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农村药价持久、稳定降下来,除了依靠乡村卫生医疗机构“自觉”行动外,还必须有制度保障。然,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加之现行药价政策的种种弊病,这一问题目前仍重困扰着农村用药改革。
记者日前到成都附近一些丘陵地区的村卫生室调查,发现还有不少药品的价格并未按要求降低。如配送价格只有五六元的阿莫西林,有的卫生室卖12元一盒,有的甚至卖到15元,最高的达19元,远远高出平坝区乡村的售价。
药价为什么降不下来?原来,缘于我国现行的最高零售限价制度。成都市药监局政策法规处处长余辉说,由于有最高限价,即使有的乡村卫生院、室坚持不降价,或者只减少一点点,然后抬出最高限价来搪塞,药监部门和物价部门一样无计可施。但是,最高零售限价是针对城市人群和医疗机构制定的,不符合农村实际。加之本身又存在严重的“虚高”问题,药价已大大超出了农民的承受能力。如阿莫西林,城里一般只卖10元左右,乡村卫生室卖12元,而最高零售限价却是28元,在此范围内的价格都是“合法”的。
怎样给“虚高”药价加上一把“安全锁”,把它稳定地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为解决这一问题,成都市积极研究制定适合农村实际的药品价格管理新办法。据有关部门透露,农村配送药品价格将实行“差率管理”,即统一要求配送企业在批发进货后,加价5%制定配送价格,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则在配进价的30%范围内顺价销售。
成都市物价部门表示,这一措施是有法律依据而且切实可行的。按《价格法》有关规定,政府可以采取包括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等方法在内的价格干预措施。成都市物价局副局长张光荣说,现在,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药品采购都实行了集中招标,但农村卫生院、卫生室市场份额太小,无法招标。对其实施“差率管理”,是切实治理农村药价“虚高”的合理措施,也是对现有农村药价政策的有益补充。
据了解,推行“差率管理”后,配送企业将按规定的顺加率,统一计算药品配送价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最终零售价,报呈当地物价部门审核,然后制作成表发放给各乡村卫生医疗机构,明码标价予以公示。物价部门和药品协管员、群众对此进行监督。如有违反规定的,可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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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摘自“中国医药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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