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发表胚胎干细胞研究伦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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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3-30 17:20:41
国家人类基因组南方研究中心“伦理、法律、社会问题研究部”撰写的《人类胚胎干细胞研究的伦理准则(建议稿)》,日前全文发表在国际伦理学权威期刊――美国《肯尼迪伦理学研究所杂志》上。专家认为,这标志着我国这一生命伦理学研究重要成果已获得了国际认可。休 闲 居 编 辑
国家人类基因组南方研究中心“伦理、法律、社会问题研究部”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权威的国际文献和我国国情,最终形成了《人类胚胎干细胞研究的伦理准则(建议稿)》。
该《准则》的基本观点是“支持胚胎干细胞研究,但必须遵循严格的伦理规范,经过严格的伦理程序。”其中提出了“行善和救人”、“尊重和自主”、“无害和有利”、“知情和同意”、“谨慎和保密”五大伦理原则。《准则》的基本主张为:坚决反对生殖性克隆,即克隆人的个体;囊胚体外培养不能超过14天;囊胚不能植入人体子宫或其他动物子宫;“人―动物”细胞融合术,可用于基础研究,其产物严禁用于临床;材料的收集和利用要贯彻自愿、知情、非商业化的原则;从立项到成果必须接受伦理评估和监督。
《人类胚胎干细胞研究的伦理准则(建议稿)》的发表既为胚胎干细胞研究立下规矩,也是对我国科学家研究的支持和保护。国际生命伦理学学会主席卡普兰认为,这一准则在国际权威刊物上发表,是把中国的研究拿到了全世界面前。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国家人类基因组北方研究中心伦理委员会主任邱仁宗认为,这是国内第一部针对专项技术的伦理规范,直接规范了上海生命科学家在人类胚胎干细胞领域的研究,也推动了我国统一的伦理规范的制定。
(新华社提供,未经许可,严禁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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